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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活动举办支持

发布时间:2026-02-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申报期限: 2025-07-07 ~ 2026-03-31


申报地址: https://lhqf.szlh.org.cn/cyfc/declarePolicy


条件说明
1.申请单位须于活动举办前至少1个月向产业主管部门提交活动备案表、活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主题、议程、预期成效、预算明细等),经审定备案后符合条件的产业活动予以支持。2.本条款申报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将视申报情况对扶持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提交科室进行审核后,将有短信提醒发送至企业申报人手机(登录注册手机号),请申报人根据短信内容及时进行进一步操作。若未能在相应时限内完成网上补齐补正或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报,不予扶持。(二)企业在线打印《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带水印),并按照本《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所有纸质材料(A4纸)需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盖骑缝章),递交到指定受理部门。

申报材料
备室表(附活动方室)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公共信用信意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活动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举办具体博况、活动成效、行业影响力、费用明细等,同原件(其中佐证材料可提供步提交活动照片、合同(如有)、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活动经费投入第三方审计报告
承诺书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