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出海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罗湖区出海平台支持

发布时间:2026-02-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申报期限: 2025-07-07 ~ 2026-03-31


申报地址: https://lhqf.szlh.org.cn/cyfc/declarePolicy


条件说明
1.申请企业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扶持的主体,需事前向区产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设、运营方案,经评估考核通过后予以扶持。2.平台运营主体需与区产业主管部门签订产业监管协议或运营合作协议,明确运营目标、考核指标、考核节点、违约罚则、资金拨付条件等。3.本条款申报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将视申报情况对扶持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提交科室进行审核后,将有短信提醒发送至企业申报人手机(登录注册手机号),请申报人根据短信内容及时进行进一步操作。若未能在相应时限内完成网上补齐补正或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报,不予扶持。(二)企业在线打印《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带水印),并按照本《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所有纸质材料(A4纸)需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盖骑章),递交到指定受理部门。


申报材料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对申报项目建设支持的,需提交(结合考核节点、资金拨付条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费用明细、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第三方审计报告、项目建设验收报告。对申报项目运营支持的,需提交(结合考核节点、资金拨付条件提交):项目运营方案、费用明细、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如有)、产业监管协议或运营合作协议、项目运营验收报 原件(盖章)告。
区产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运营评估考核通过证明文件
承诺书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