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出海营销推广支持
发布时间:2026-02-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申报期限: 2025-07-07 ~ 2026-03-31
申报地址: https://lhqf.szlh.org.cn/cyfc/declarePolicy
条件说明
本条款申报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将视申报情况对扶持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提交科室进行审核后,将有短信提醒发送至企业申报人手机(登录注册手机号),请申报人根据短信内容及时进行进一步操作。若未能在祖应时限内完成网上补齐补正或提交纸质材科,视为放弃申报,不予扶持。(二)企业在线打印《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带水印),并按照本《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所有纸质材料(A4纸)需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盖骑缝章),递交到指定受理部门。
申报材料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按税种)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企业上一年度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
营销推广服务合同(外文合同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费用发票(外文版本需提供中文翻译件)、银行付款凭证或外汇水单
承诺书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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