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关于支持2026年春节期间工业企业不停产奖补措施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的通知》(厦府办发明电〔2026〕2号)有关要求,做好春节期间不停产工业企业的稳岗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2026年春节期间(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不停产的辖区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最高1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稳就业奖励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奖励主体
2026年春节期间(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不停产的辖区工业企业。
三、奖励时段、条件及标准
1.根据2026年春节期间(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最高1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所申请员工须在本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
3.春节期间,企业必须生产5天(含)以上。
4.参与生产的每名员工当天累计工作时间满6小时(含)的计一天,不足6小时不予补贴。
5.2025年年度工业产值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
四、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
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确认本企业可享受补贴的人数、天数,于2026年2月25日至3月10日期间通过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及发放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对申报的企业主体进行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春节期间的生产用工情况进行审核,区劳动就业中心按程序兑现奖补。其中,符合补贴条件的火炬同安片区企业稳就业奖励补贴由同安区和火炬高新区各承担一半。
五、其他事项
1.各企业必须确保及承诺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并主动接受核查。
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负责解释。
2026年2月10日
商事登记、税收归属同安区(含火炬同安片区企业),且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工业企业。
二、奖补标准及条件
1.根据2026年春节期间(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最高1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企业一线员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视为正常开工,仅安排行政后勤人员值班留守不属于正常开工,同时春节期间调休员工不纳入补贴范围。
3.所申请员工须在本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
4.春节期间,企业必须生产5天(含)以上。
5.参与生产的每名员工当天累计工作时间满6小时(含)的计一天,不足6小时不予补贴。
6.2025年年度工业产值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企业须于2026年2月25日至3月10日间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传以下材料: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2.春节期间开工生产车间监控截图(每天至少一张)。
3.考勤记录(或电子签到表)。
4.员工加班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单据)。
5.员工工资明细表(需体现工资组成部分,其中春节期间加班费单独一列)。
6.统计局一套表:2025年12月B204-1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加盖公章)。
四、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
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确认本企业可享受补贴的人数、天数,于2026年2月25日至3月10日期间通过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及发放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对申报的企业主体进行审核,区人社局对企业春节期间的生产用工情况进行审核,区劳动就业中心按程序兑现奖补。其中,符合补贴条件的火炬同安片区企业稳就业奖励补贴由同安区和火炬高新区各承担一半。
五、其它事项
1.各企业必须确保及承诺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并主动接受核查。
2.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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