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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2-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人社部202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创新能力强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科技、量子科技、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新兴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21年之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六)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七)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级其他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受推荐名额限制,每家单位申报不超过3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安全背景调查和审核推荐工作。
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3月9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并将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交A4版纸质材料1份胶装成册(相关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才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人上报人社部。获推荐人才需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方法另行通知。
四、资助说明
人社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在全国各地推荐人才中优选出资助人选,并提供一次性资助金30万元。我市推荐人才获资助的,我局将提供1:1的配套资助。

附件: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3.申报人承诺书
4.申报材料清单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
申报材料清单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由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3.申报人承诺书(标明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签名,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4.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可在闽政通APP首页“公安服务”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在线开具电子版证明或线下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开具证明);
5.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护照、国家移民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国内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如与第7项内容重复则提供1份);
7.回国时间证明(2021年1月1日以后的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
8.个人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主要论文(只需提供摘要,并备注期刊影响力及引用情况)、著作、专利、获奖证书、承担重点项目和课题证明材料等。
按以上顺序用浅色封面胶装成册1份,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