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开展2025年度数字营销政策申报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思明区开展2025年度数字营销政策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2-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数字营销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科工规〔2025〕3号),现组织开展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常态化申报。
(二)政策兑现申报:2026年6月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在线申报
企业根据附件《思明区促进数字营销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申报指南》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数字营销政策资格审查”模块填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
政策资格审查由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分别对各自领域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三)兑现审核
1.街道受理。街道作为受理主体,接收申报企业提交的政策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2.第三方复审。经街道初审通过后,由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复审工作,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客观独立核查,形成复审意见并反馈区科工局、区商务局。
3.责任单位终审。复审通过后,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分别依据政策要求及第三方复审意见开展终审工作。
4.审批及拨付。终审通过后,由区科工局牵头汇总报送区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科工局统一拨付资金。

附件:思明区促进数字营销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商务局
2026年2月9日

思明区促进数字营销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思明区促进数字营销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思科工规〔2025〕3号),规范政策兑现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代码64、65、725 开头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相关企业。本措施所称的数字营销企业指从事数字营销代理服务和管理相关业务,包括广告代理、整合营销全案代理的企业。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基础条件之一:
1.取得抖音(巨量引擎)、快手(磁力引擎)、腾讯广告、百度营销、阿里妈妈、小红书等主流平台一级广告/流量代理资质(或同等级别核心代理);
2.与取得上述平台一级广告/流量代理资质企业存在股权控股关系。
二、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符合基础条件之一的佐证材料(二选一):
(1)一级代理资质证明复印件; 
(2)与具备平台一级代理资质企业存在股权控股关系的佐证材料复印件(验资报告或工商信息查询证明)。
2.企业承诺书(附件1)。
(二)佐证材料
1.股权投资支持
根据思明科技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2.创新金融工具
(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2)融资合同;
(3)担保合同(协议)复印件;
(4)银行放款凭证或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
(5)担保费发票及支付凭证(银行流水、转账回单等)。
3.降低融资成本
(1)贷款合同、保理合同复印件;
(2)银行出具的年度利息支出明细或贴息期间利息支出证明;
(3)利息支付凭证(银行流水、扣息清单等)。
4.强化投贷联动
(1)提供可证明获得厦门市区政府投资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新参投的相关材料。
(2)根据授信银行的要求提供贷款融资的相关资料。
5.新获资质奖励
(1)抖音(巨量引擎)、快手(磁力引擎)、腾讯广告、百度营销、阿里妈妈、小红书等头部广告代理商资质证明(获取资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区外有一级广告/流量代理资质的企业迁入思明区且没有发生过实际业务的,视同新获得资质,可享受新获资质奖励); 
(2)营业收入佐证资料(统计报表)。
6.业务增长奖励
(1)业务增长质效测算表(附件3);
(2)流量消耗数据佐证材料;
(3)年度新增客户收入明细(含新增客户名称、年度收入金额、服务内容)及佐证材料(平台近两年客户清单证明材料、年度新增客户对应发票明细清单,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客户名称、开票项目名称、发票金额、税额)。
7.人才实训补贴
(1)与实训基地合作协议和培训方案;
(2)企业支付培训费用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3)员工培训及获证情况汇总表(注明学员姓名、身份证号、培训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等);
(4)实训基地出具的培训完成证明及证书复印件(可按企业统一出具证明+证书清单方式提供);
(5)获证员工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一般不少于6个月或按具体通知要求执行)。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并根据申报页面所需上传材料。
(一)政策资金兑现流程
1.街道受理。街道作为受理主体,接收申报企业提交的政策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2.第三方复审。经街道初审通过后,由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复审工作,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客观独立核查,形成复审意见并反馈区科工局、区商务局。
3.责任单位终审。复审通过后,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分别依据政策要求及第三方复审意见开展终审工作。
4.审批及拨付。终审通过后,由区科工局牵头汇总报送区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科工局统一拨付资金。
(二)专项增信基金流程
“创新金融工具”措施实行“专项增信基金资格审查管理制”。专项增信基金优先支持通过资格审查的数字营销企业。符合基础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资格审查,该审查实行常态化申报,由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分别对各自领域企业资格审查后推送至担保公司,企业担保费实行先缴后补。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在实际发生符合条件的融资及担保费用后,可按照相关政策措施申请担保费补贴。
(三)强化投贷联动流程
“强化投贷联动”措施实行常态化资质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请资格审查,区财政局定期将通过资质审查的企业推送给有关银行,企业即可向有关银行按要求申请融资增信额度。

附件:

1.企业承诺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数字营销企业业务增长质效测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