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开展2026年“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All in AI”“鸿蒙之区”建设战略,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龙岗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龙岗工匠”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根据《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深龙人规〔2025〕2号)文件要求,开展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2024年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龙岗工匠工作室”所在单位。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申报资助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属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龙岗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具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具备完善的工作室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
(四)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或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工作室申报资助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表》(见附件2);
(二)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所属单位信用证明;
(四)工作室领头人参保证明;
(五)工作室管理运营制度;
(六)工作室成员名单及社保参保证明;
(七)所属单位经费支持及使用情况;
(八)工作室场地、设备落实及投入使用情况;
(九)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及项目产出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其中《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册装订,一份单独提交,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
(二)电子版材料
所有材料整理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命名为“申报龙岗工匠工作室2026年资助+申报单位”,发送至邮箱:lgjp28219051@lg.gov.cn。
(三)其它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应有封面、目录、页码(页码打印、手写均可),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请参考附件3;
2.申报材料均为A4纸规格。
特此通知。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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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单位盖章确认)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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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1.资助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单位诚信报告; 4.工作室领头人参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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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 (最高10分) |
工作室管理运营制度汇编(管理运行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培养及考核制度、奖励制度)。 |
5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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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按月统计并汇总)、场地现场图片、工作室成员社保缴费记录、设备图片及清单等其他材料。 |
5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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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推广 (最高10分) |
1.工作室成员向社会进行公益性技术推广证明材料; 2.工作室成员参与政府或社会组织的技术交流活动证明材料。 |
10 |
属购买服务类型的不计算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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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础产出 (最高50分) |
以带徒传技为工作方向的提交以下材料: 1.学徒培养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2.学徒学习成果年终考核意见表; 3.师徒协议; 4.学徒培养过程台账(每个学时3分钟视频、3-5张照片、签到表); 5.工作室授课讲师技能等级证书或企业认可的技术技能相关证明(外聘讲师需提供说明及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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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以带徒传技为工作方向的,学徒不得为院校学生。学徒不少于5人,每名学徒120学时/年为满分(每学时45分钟),不足部分相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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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技术创新为工作方向的提交以下材料: 1.完成技术创新取得的荣誉、媒体报道、成果使用方/受让方的评价意见及经济效益分析证明材料; 2.技术创新投入及工作台账(按月整理包含拨款证明、会议纪要、照片等); 3.发明专利、软件著作、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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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升产出 (最高30分) |
以带徒传技为工作方向的提交以下材料: 1.学徒获得相关工种证书; 2.学徒获得荣誉及奖项; 3.学徒发表专业技术文章或书籍; 4.与工作室、工作内容相关的荣誉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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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论文平台为: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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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技术创新为工作方向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技术成果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2.成果获得的荣誉及奖项; 3.发明专利、软件著作、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4.与工作室、工作内容相关的荣誉及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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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向发展 加分项 (最高20分) |
一、证明材料 以带徒传技为补充方向的提交以下材料: 1.学徒培养花名册; 2.学徒学习成果考核意见表; 3.师徒协议; 4.学徒培养过程台账; 5.工作室授课讲师技能等级证书或企业认可的技术技能相关证明。 以技术创新为补充方向的提交以下材料: 1.完成技术创新取得的荣誉、媒体报道、成果使用方/受让方的评价意见及经济效益分析证明材料; 2.技术创新投入及工作台账; 3.发明专利、软件著作、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证明。 (材料要求详见项目基础产出) 二、计分材料 以带徒传技为补充方向的提交以下材料: 1.学徒获得相关工种证书; 2.学徒获得荣誉及奖项; 3.学徒发表专业技术文章或书籍; 4.与工作室、工作内容相关的荣誉及奖项。 以技术创新为补充方向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技术成果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2.成果获得的荣誉及奖项; 3.发明专利、软件著作、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4.与工作室、工作内容相关的荣誉及奖项。 |
20 |
论文平台为: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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