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推动科技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6-02-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和文化深度融合、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科技赋能、文化增值、产业升级的循环生态,将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国科技文化产业发展高地,现制定本措施。
鼓励精品内容创作
(一)支持优质原创内容产出
鼓励动漫、游戏企业制作发行原创作品。对动漫企业上年度在国内外互联网平台上线,且播放量或下载量达到100万、1000万(含)以上的原创动画,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游戏企业上年度在国内外互联网平台上线,且上年度活跃用户数或下载量达到100万、 1000万(含)以上的原创游戏,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优化版号申请服务,对经湖北省网络游戏预审 中心预审并最终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的,按照游戏出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游戏企业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每年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加强获奖作品奖励
支持区内企业制作和发行动漫、游戏、影视剧、网络文学等优秀原创作品。对在上年度获得行业国际重大奖项(含提名)、国内重大奖项(含提名)的文化和科技融合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国际重大奖项包括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国际 知名文化艺术设计类主要奖项、The GameAwards、金摇杆奖、游戏开发者优选奖等;国内重大奖项包括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金鸡百花奖、中国音数协游戏十强年度榜等。
引导特色产业集聚
(三)支持打造特色园区聚焦游戏电竞、动漫影视、数字出版等重点领域,支持建设特色凸显、企业集聚、生态优质的科技文化产业专业园区。每年度围绕园区企业培育、招商引资、平台建设、服务供给等因素开展综合评价,对运营成
效突出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单位每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连续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四)支持建设产业创新平台鼓励Al+创意、Al+游戏、Al+动漫等协同创新平台建 设,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游戏开发、动漫制作、文学创作、创意设计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鼓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聚焦企业需求,支持AIGC应用测试实验室、行业数据集共享基地等综合性、专业性公共技 术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创新平台的技术创新性、示范应用效果、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开展综合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平台,最高按照其建设投入的30%给予补助,每个平台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平台,按照国家级支持资金给予1:1比例配套支持。
培育壮大企业主体
(五)鼓励中小企业规模化发展强化科技文化产业中小企业培育。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单体类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鼓励区内从事精品数字内容产品(游戏、动漫、数字出版等)开发、运营的企业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对上年度研发费用实现正增长的企业,按照其上年度研发费用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
元。
(七)引育电竞产业
对持有知名职业赛事席位且赛事主场落户东湖高新区的头部职业电竞俱乐部,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鼓 励举办高水平电竞赛事活动,对在东湖高新区举办的,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电竞顶级国际职业赛事、全国或次级国际职业赛事、次级全国职业赛事活动,对活动实际场地费、搭建费、宣传费,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贴,单场活动最高补贴100万元,单家机构每年度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
(八)优化实施3551人才政策加快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游戏制作人、动画导演、创意设计师、影视编剧等文化创意专业人才。对入选东湖高新区"3551人才"的,纳入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提供政务、教育医疗、安居保障等优质服务。
创新“以投代评""以薪定级”等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以人才贡献、成果、发展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举荐机制,每年择优遴选科技文化企业, 赋予其“3551人才”举荐权。
加速优秀文化出海
(九)鼓励科技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面向境外发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 文化特色的优秀原创产品,在境外参展、海外发行、 境外销售、品牌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企业出海发行并上线运营的产品,年度出海发行结算收入同比实现正增长的,给予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拓展多元应用场景
(十)引导原创精品内容拓展多元应用场景。支持优质IP向衍生品开发、数字出版、智慧文博、数字演艺等领域延伸与转化。打造标杆场景项目,支持基于东湖高新区原创IP, 建设一批沉浸式街区、创意快闪等示范场景项目。
优化融合发展生态
(十一)促进行业协会发展。
支持行业协会发挥枢纽桥梁作用,强化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职能,协助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政策宣传推介、产业招商引资、行业交流培训、企业进规纳统等工作,持续完善产业发展软环境。对服务成效突出的行业协会,给予每家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用于支持产业研究、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培训交流等相关工作。
(十二)支持产业活动举办。鼓励企业或行业协会以市场化方式举办高水平峰会、展览、论坛等重大产业活动。对在东湖高新区举办的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产业活动,按其实际发生的场地费、搭建费、宣传费,
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的补贴,单场活动最高补贴30万元,单家机构每年度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本措施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宣传部承担,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2026年—2028年)。本政策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业、服务机构及科研院所等。单个企业同一年度因本政策享受各类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落实。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 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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