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进一步加快住宿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12-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第一条 鼓励住宿业新增入库
对新纳入住宿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第二条 促进住宿企业做大做强
(一)住宿企业2026年1-3月综合发展质效达500万元(含)以上且增速高于5%(含)的,按2026年1-3月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0.7%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30万元。
(二)对当年综合发展质效(核算1-12月份)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5%的住宿业企业,按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200万元。
第三条 鼓励线下抽样
鼓励住宿企业积极配合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台账、提高数据准确性、按时提交相关数据,对配合开展相关抽样工作的单位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津贴。
第四条 鼓励酒店拓展业务
对在厦门市举办且入住思明区限上住宿业酒店的各类会议,按照住宿规模和参会人数给予相应奖励。
(一)规模会议
对参会人数达100人及以上,住宿总间夜数200间夜及以上的境内会议,按住宿饭店等级标准给予补助,相当于三星级60元/间夜,四星级80元/间夜、五星级120元/间夜。使用多家不同星级酒店的,合并计算。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国际会议
对在思明区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参会人员来自3个及以上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的国际(境外)会议,境外参会且入住的人数达20人及以上的国际会议,按照1000元/人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特大型会议
对参会人数5000人及以上、住宿2000间夜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给予100万元补助;参会人数8000人及以上、住宿3000间夜及以上的,给予150万元补助;参会人数 10000人及以上、 住宿4000间夜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以上(一)、(二)、(三)条款按就高不重复执行。
(四)鼓励会议招揽
为积极开拓境内外会议市场,招揽更多高质量的会议在我区举办,对全年招揽引进10个(含)以上会议项目(含企业自办会议)的思明区酒店给予全年奖励总额20%的超额奖励。
第五条鼓励民宿提质增效
对获得国家级、区级民宿等级评定的住宿业单位,单家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第六条 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第一、二、三、五条的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本意见第四条扶持政策只能由住宿承接单位提出申请,可与市级出台的其他会议业扶持政策同时享受;已享受思明区其他扶持政策的会议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三)企业在扶持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区文化和旅游局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意见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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