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资助项目-经营增长支持
发布时间:2025-12-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网上申报时间
2025-12-22至2025-12-30
支持内容
经营增长支持。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给予经营增长支持,年营收入与上一年度相比,每增长1000万元,支持10万元。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本指施适用于登记地址、税务关系在宝安区,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符合《深圳市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宝府办〔2023〕10号)关于支持措施规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所属的执业律师。2.申报主体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年营收入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1000万元。
支持强度和方式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年营收入与上一年度相比,每增长1000万元,支持10万元。
申请材料
深圳市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资助项目基本申请材料
审计报告
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上两年在宝安区经营的营业收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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