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12-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3〕20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
1.高标准厂房建设资助项目: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厂房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相关建设资助项目以企业获得高标准厂房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项目建设结束时间节点。
2.GMP厂房建设资助项目: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其中,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GMP厂房已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GMP厂房已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其它经具备洁净度验收资质单位检查满足C级及以上洁净度的新建或改造的GMP厂房,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相关建设资助项目以企业取得有洁净度验收资质单位检查报告结果为项目建设结束时间节点。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七)申报单位需对应满足下列条件:
1.高标准厂房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合成生物方向厂房已竣工验收,于2024年5月19日及以后达到洁净厂房标准;申报单位在达到洁净厂房标准的两年内申请资助。
2.GMP厂房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合成生物方向GMP厂房已竣工验收,于2024年5月19日及以后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申报单位在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后的两年内申请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高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专项审计报告。
(五)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高标准厂房建设投入明细表(见模板)。
(六)建设费用相关合同、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与明细表顺序一一对应)
(七)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八)对应提供下列材料:
1.高标准厂房建设资助项目:洁净度检测报告等证明符合洁净厂房标准的证明材料、高标准厂房竣工验收报告。
2.GMP厂房建设资助项目:已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完成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已通过有洁净度验收资质单位检查满足C级及以上洁净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第(一)项材料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第(二)至(八)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长期受理。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七、办理流程
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社会公示——区科技主管部门履行拨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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