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针对科技企业相关的扶持政策汇总-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厦门市湖里区针对科技企业相关的扶持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12-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资质名称

级别/认定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依据认定

按市级奖励金额的50%

需先取得市级奖励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首次认定

一次性最高50万元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首次认定

一次性最高10万元

/

厦门市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

首次入选

一次性最高5万元

/

研发费用补助

获市级奖补

按所获市级研发费用补助金额的50%给予支持,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80%

规上工业/软件业企业

首次纳统

一次性10万元

纳统类型需符合要求

首次纳统后第一年产值(营收)增长≥10%

次年再给予10万元

需先享受首次纳统奖励

新注册当年纳入规上工业/软件业统计

次年一次性20万元

合并享受,不重复叠加首次纳统奖励

新型研发机构

省级新认定

一次性50万元

晋级补差

市级新认定

一次性50万元

/

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联合体/联合实验室

国家级新认定

一次性100万元

晋级补差

省级新认定

一次性50万元

市级新认定

一次性30万元

厦门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企业

认定

按市级扶持金额1:1配套(最高500万元)

需先取得市级扶持资金,按企业发展阶段兑现。

企业引育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

新引进或培育1名对应级别人才

20万元/人,台港澳籍人才叠加3万元/人,外籍人才叠加2万元/人

单家企业年度最高30万元

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

省级

新引进或培育福建省高层次人才,10万元/人

单家企业年度最高30万元

市级

新引进或培育市级高层次人才,3万元/人

单家企业年度最高30万元

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

区级

纳入区级数字化转型试点立项,一次性3万元

与市级试点“晋级补差”,不重复享受

市级

纳入市级数字化转型试点立项,一次性5万元

国家级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项目

认定

10万元/个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智能制造”等相关荣誉

厦门市绿色低碳技术/产品

认定

2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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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相关荣誉项目

获评区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10万元/个

节水型企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试点等

原创游戏(研发企业)

取得国内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审批版号

10万元/款,单家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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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游戏(研发企业海外发行)

海外主要平台首次正式发行并产生收入

10万元/款,单家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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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游戏(发行企业)

与研发企业签订发行合同并正式上线运营

10万元/款,单家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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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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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支付金额20%补助(年度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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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科技项目

入选区级新技术新产品试制、新工艺中试等项目

最高50万元/项目

基于自主知识产权开展的项目

区级科技产业化项目

营收≥1000万元企业的科技产业化项目

最高200万元/项目

需通过区级项目立项认定

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承担企业

项目计划书下达

按立项部门核拨资金3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省级科技攻关项目承担企业

项目计划书下达

按立项部门核拨资金2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同上

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经认定

连续两年年度最高100万元/项目

按转化成效兑现,落实市级政策要求

补充说明:

1.政策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7月11日前符合条件的参照执行)。

2.核心规则:同一企业同类型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不重复叠加市、区级同类型奖励;涉及配套市级资金的(如国高企业、双百计划企业),需先取得市级资金后方可享受区级配套。

3.失信惩戒:存在失信行为或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将取消扶持资格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