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针对科技企业相关的扶持政策汇总-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厦门市翔安区针对科技企业相关的扶持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12-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资质名称

级别/认定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依认定

按市级扶持资金1:1配套奖励

 

研发费用补助

/

市级补助和奖励金额的60%

需获得市级奖补

专精特新“小巨人”

首次认定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首次获省级认定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新政策的市级认定等同于省级,此处有歧义。

首次获市级认定

一次性奖励5万元

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

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省级

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市级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科技孵化器

市级/省级

一次性补助50万元(不重复奖励)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每家20万元给予奖励。

国家级

补足至200万元

厦门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企业

起步期

100万元创业配套扶持

需先获得厦门市“双百计划”创业扶持资金

成长期

300万元创业配套扶持

成熟期

500万元创业配套扶持

引进/培育“双百计划”企业的平台载体

引进/培育企业落地

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家

/

质量奖

国家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福建省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厦门市

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首次获CNAS实验室认可

依认可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仅限首次认可

数据资产登记

首次登记

一次性奖励5万元

获等级证书

产学研项目

/

实际支付研发经费金额的15%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文件未充分说明)

新兴数字技术创新场景应用

国家级

按当年合同执行金额10%奖励,最高30万元

人工智能、“数据要素x”等秀典型应用场景

省级

同上,最高10万元

市级

同上,最高5万元

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

2025-2026年度纳统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二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速≥10%,再获10万元叠加奖励

补充说明:

1.奖励规则:多个条款明确“就高不重复”原则,同一主体获不同级别资质或同一类型多项奖励时,按最高标准兑现,不重复叠加。
2.资金限制:部分奖励设置年度封顶金额,具体以条款约定为准。
3.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