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引导基金总规模10亿元,首期安排2亿元,根据我市产业引导的需求、市场容量及财力安排,逐年分期到位并逐步调整规模。
二、引导基金采取“母-子基金”投资方式运作,可以投资合作子基金和直接投资项目。引导基金对单只合作子基金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引导基金总规模的20%且不超过合作子基金实际募资额的30%,对直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引导基金总规模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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