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申报2022年度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
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现就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一)2020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含设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建设期内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和省级);
(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项目,请提供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二、申报方式
为过渡衔接做好下一步无纸化申报工作,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轨申报模式试点。各申报单位需同时完成线上线下两种申报模式,视为申报完成。
(一)线下申报材料与受理
(1)申请补助经费的单位应填写《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3)。
(2)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闽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负责对本单位申请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统一汇总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连同申请材料原件直接送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申请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统一汇总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初审单位将申请项目的纸质材料收集汇总后,一式二份于2022年6月30日前寄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二)线上申报模式
(1)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闽单位、省属单位等初审单位请收文后于5月15日前将账号配置申请表(附件4)盖章扫描后发送至58642507@qq.com,平台管理人员将于收到申请表后三个工作日内邮件回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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