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2年深圳市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蓬勃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积极参与、支持科普工作,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根据《深圳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办法》,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综合评价、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认定华中师范大学宝安附属学校等12家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详见附件),并授予“深圳市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五年。
获得认定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履行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示范点义务,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科普成效,为提升宝安区全民科学素质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附件:2022年深圳市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名单
2022年深圳市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名单


高新企业
专精特新
科技型企业
创新型企业
知识产权
福建省政策
福州市政策
厦门市政策
武汉市政策
深圳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