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集美和火炬两区联合扶持政策申报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集美区政府和火炬高新区两区联合扶持政策《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集府规〔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各政策条款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企业行业领域认定申报
(一)认定条件
1.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以下之一:
(1)厦门软件园三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备案或统计归属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行业领域须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2)数字文创;(3)电子商务;(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5)集成电路设计;(6)移动互联;(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9)数字服务;(10)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仅限注册且运营在软件园三期)。
3.已纳统“软件业”的企业可免申报行业领域认定。
(二)行业认定受理时间
2022年将开放两批次行业领域认定,具体如下:
1.第一批:自2022年2月23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申报时间2022年3月9日17:00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认定申报。
2.第二批(第一批认定审核通过的企业无需再认定):自2022年6月17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17:00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认定申报。
(三)办理流程
1.登陆集美区政府网站,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2.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认定申报承诺书用A4纸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四)温馨提示
2022年度申报本政策条款(贡献奖励、装修补贴、发展奖励、人才奖励与补贴、研发补贴、人才培训补贴、参展补贴)的企业须通过行业领域认定,未通过行业领域认定的企业不能申报《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集府规〔2020〕2号),请意向申报政策的企业根据要求做好行业领域认定工作。免申报行业领域认定的企业除外。
政策项目申报
(一)政策项目受理时间
2022年将开放两批次政策项目申报,每个政策项目本年度只开放一次申报,具体如下:
1.第一批申报项目:人才奖励与补贴(新员工补贴)、装修补贴(入驻装修补贴、展厅装修补贴)、发展奖励(入统奖励、增长奖励)、人才培训补贴、参展补贴(参展补贴、办展补贴),自2022年3月18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申报时间2022年4月8日17:00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报。请意向申报的企业及时做好第一批行业领域认定工作,并按时间进行申报。
其中,纳统归属火炬的工业企业及纳统归属集美区软件业的企业,本年度入统奖励和新员工补贴实行“免申即享”政策,请收到短信通知的限上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及时下载收据及承诺函并按要求完成提交。
2.第二批申报项目:贡献奖励、人才奖励与补贴(高级人才、骨干人才、产业人才)、研发补贴,受理时间以申报通知发布为准。
(二)办理流程
1.经行业领域认定通过的企业和符合“免申即享”的企业登陆集美区政府网站,并根据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材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三)书面材料提交
1.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短信通知后,下载申报材料(须从i企宝系统下载打印后盖章),纸质胶装,一式两份。若企业同时申报多项政策,每项材料用彩页隔开。
2.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楚(建议双面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收据需下载打印,并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无需装订。
4.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B16栋1楼)创+驿站“政务小站”。
(四)温馨提示
1.2021年申领过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可重复申领本政策的人才奖励与补贴。
2.2022年申请本政策的人才奖励与补贴,与市工信局的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生活补贴重复,请择优申请享受。
3.2022年申请本政策的人才奖励与补贴,在符合政策条件情况下,可同时申领集美区出台的人才租房政策。
4.企业申报人才奖励与补贴期间和审核名单公示期间,申请的人才仍需在职在岗(以缴交社保数据为准)。
6.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本政策涉及的人才奖励与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发放参照之前的政策补贴,由企业完成代扣代缴工作。
7. 根据两区政策文件中(四)人才奖励与补贴条款,如获批通过,资金将拨付到企业,企业须在资金到账后两个月内拨转至相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拨转情况上报。
8.申报展厅装修补贴的企业须承担园区政务接待职能。
9.企业如已享受市、区级其他单位参展补贴项目的,不予重复享受。
10.软件园三期企业可添加“2022年两区政策申报QQ服务群”,群号:877013378,添加时请注明企业名称、楼号单元。
其它相关政策链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19〕52号)
附件:网上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网上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人才奖励与补贴(新员工补贴)
1.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由员工自行拍照上传)。
2.人员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员工自行拍照上传)。
3.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二、装修补贴(入驻装修补贴、展厅装修补贴)
1.购房(含自建)企业:办公或展厅用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其中自建企业提供《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2.租房企业提供:办公或展厅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发票复印件。
3.购房(含自建)企业和租房企业均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装修合同、装修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其中购房企业和租房企业还需提供由信息集团出具的交房通知书或业主的竣工备案通知书。
4.办公场所或展厅照片4张(不同角度)。
5.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三、发展奖励(入统奖励、增长奖励)
1.由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科技局近2年内认可的或近2年内进入全国百强的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中若无法体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还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2.申请营业收入增长奖励的企业,需增加提供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原件。
3.企业上一年度国家统计平台数据截图(年报及最新月报截图,申报时需仍在库),申请增长奖励的企业还需增加提供前一年度的国家统计平台数据截图(年报及最新月报截图,申报时需仍在库)。
4.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四、人才培训补贴
1.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
2.人员通过培训后取得的证书复印件。
3.通过厦门市外培训机构获得证书的还需提供机构的认证资质证明。
4.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五、参展补贴(参展补贴、办展补贴)
(一)参展补贴
1.展位确认函复印件或展位现场照片4张(不同角度)。
2.展位费缴费发票复印件。
3.展位费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4.展位租赁合同(合同甲方和收款单位必须是主办单位委托或授权的机构)。
5.参加国外展会的企业需提交材料的中文翻译件及汇率换算相关佐证材料。
6.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二)办展补贴
1.举办相关活动的公告、通知或安排。
2.活动现场照片4张(不同角度)。
3.场地租金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4.场地租赁合同。
5.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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