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市场化引才申请指南(2021年)
发布时间:2021-10-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1.1.1条。
2.政策内容
支持社会机构为福田引进人才,每引进1个省市创新创业团队或其它相当水平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推荐并协助引进的,给予2万元奖励;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3.申报条件
3.1 社会机构
引进人才或团队到福田工作的辖区企业、商协会等机构。
3.2 所引人才
3.2.1 获评市级或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团队或其他相当水平团队。
3.2.2 获评我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员(证书有效期内)。
3.2.3 所引进人员或团队应为政策发布后首次引进。
3.3 推荐并协助引进团队
社会机构向我区用人单位推荐,并达成人才团队落地开展工作的。
4.支持事项
4.1 引才奖励
4.1.1 引进省级或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或相当水平团队的,奖励10万元;引进市级创新创业团队或相当水平团队的,奖励5万元。
4.1.2 推荐并协助引进人才团队的,奖励2万元。
4.1.3 引进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的,奖励5万元。
4.1.4 引进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奖励3万元。
4.1.5 引进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奖励2万元。
5.申请材料
5.1 引才奖励材料
5.1.1 《福田英才荟市场化引才奖励申请表》。
5.1.2 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成员一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清单。
5.1.3 引进人才或团队的人才(团队)称号、工作简历、工作成绩、身份证明等材料。
5.1.4 提交引才机构银行卡复印件,手动抄写帐号,户名,盖章。
5.1.5 引进人才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1.6 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2 推荐并协助引才奖励材料
5.2.1 《福田英才荟市场化引才奖励申请表》。
6.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 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7.2 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7.3 需要在人才或团队引进两年内提出引才奖励申请。
7.4 奖励集中组织发放,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
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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