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19-06-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完善人员配备
罗源湾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及各乡(镇)必须配足配齐科技工作力量,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分管科技工作,并配齐相应的科技工作管理人员。
二、强化绩效考核
引导罗源湾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及各乡(镇)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增长量列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
三、加大奖励措施
对认定的省级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的奖励。
四、明确目标任务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到2020年我县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8家。具体目标是:罗源湾开发区4家、台商投资区3家、凤山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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